第94章 那颗星星-《从教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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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继续看着歌词,越看越激动,原谅他词汇量匮乏,他此刻心中只有两个字:神曲。
这里的神曲的意思不是无厘头搞笑的曲子的意思,而是对一首歌的至高无上的赞美,称之为神!
仅看歌词,安远就已经迷上,奈何他不大看得懂曲子,真的是痛苦。
安远带着激动到颤抖的声音问陈潇潇:“教授,有小样吗?我想听听这首歌!”
陈潇潇点点头,把播放器调到《夜空中最亮的星》,又递给安远,说道:“这个就是我随意的弹唱版本,你将就着听一下。”
安远一连听了五六遍,直到陈潇潇拍了他一下,他才回过神来,去下耳机,向着陈潇潇竖起了两个大拇指,说道:“虽然我不是专业的人士,可是我也听得出来,这是一首很好很好的歌曲,非常完美,教授您演绎的特别好。”
陈潇潇摇头,表示就是随便唱唱而已,很一般。
安远脸上带着微笑,其实心里已经骂开了,这要是随便唱唱就这水平了,那让那些早已成名的歌手还怎么活?
陈潇潇问道:“安经理觉得这首歌作为我们启明星的推广曲如何?”
安远苦着脸回道:“当然是非常好的。”
其实,在听了一遍《夜空中最亮的星》之后,安远就已经下定了决心,这首歌必须拿下。
但是安远也明白,这首歌要想拿下可得下血本了,再加个陈潇潇的经纪人刘弈,想要谈下来,没有三升血想都别想。
不一会儿,刘弈过来了,陈潇潇跟他把情况说明白了以后,刘弈又把两首歌听了两遍,心里就有了底了,开始坐下来跟安远谈判。
陈潇潇就在一旁慢慢的品茶看书,仿佛桌子一旁口水直喷的两人与他毫无关系。
双方谈了将近一小时,终于谈妥了,启明星方将用一百万获得两首歌的广告冠名推广权,歌曲版权仍然归属于陈潇潇方。
这价格算是很离谱了,在这两首歌中,《我为自己代言》基本上算是《夜空中最亮的星》的搭头。
而启明星方要求陈潇潇方必须在一天之内将两首歌保质保量的制作上架,否则将判定为不遵守合约。
所以,在合约签完之后陈潇潇和刘弈就马不停蹄的赶到了陈潇潇岳父的公司,进行歌曲的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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